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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4-19 14:35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军带领检查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领导:李伟、段姗姗、王京波、陈明恩及市、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检查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检查组对我县在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检查组强调,要坚决树牢“五个第一”意识,始终把政治忠诚作为第一根本、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责任、把担当实干作为第一原则、把守正创新作为第一要务、把廉政勤政作为第一底线,确保司法行政方向更明、思路更清。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干部能力培养锻炼,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要突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把工作力量向特殊群体投入,把法律资源向特殊群体集中,把帮扶政策向特殊群体倾斜,持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在法律援助工作力量、方式、载体的探索和创新上下功夫,加力塑造、擦亮法律援助品牌,做深做实主责主业,确保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风险控制在萌芽。要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案件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回头看”,切实提升案例质量。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方式,通过强化政治建设、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推进新媒体普法等手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认真听取发言后,李伟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长期以来对友谊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是友谊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我县司法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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