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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企业可以参与吗?

发布日期: 2024-08-15 15:00  

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企业可以参与吗?

答: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果政府采购项目明确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那么中型企业无法参与。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

问: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银行转出,属于串通投标吗?

答:从同一银行转出不属于87号令明确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不能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可以针对转出账户进行查证。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问:谈判、磋商项目可以安排开标环节吗?

答:不可以。谈判和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为需要保密的内容之一,如果进行开标,相当于所有供应商均对各自的报价有所了解,容易出现“串通”、“围标”等情形,会影响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性。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问:法定质疑期已过,供应商还可以质疑投诉吗?

答:法定质疑期限已过,供应商失去提出质疑的权利,更无法跳过质疑直接提起投诉。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财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还需要公布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吗?

答:应当公布。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已经享受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当公告其声明函。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