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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日期: 2024-12-05 14:57  

在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宪法意识,激励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12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京波、王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刘永霞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一同进行宣誓。大家满怀激情高唱国歌。随后,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大家面向国旗,右手举拳,庄严宣誓。誓词虽短,但字字铿锵。在今后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宪法宣誓作为新的起点,坚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上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用实际行动奋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在县干部培训中心大会议室内,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成亮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向宪法庄严宣誓。县委常委李少威主持宣誓仪式,副县长吕春茹、孔庆龙、戴兵及县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参加宣誓仪式。宣誓活动不仅增强了县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也为全县法治建设树立了标杆,标志着我县在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在县纪委监委宣誓现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印长举带领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奏唱国歌。大家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纪委监委全体干部也会将此次宣誓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维护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之际,友谊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德福在领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全体员额法官高举右拳,以铮铮誓言许下对宪法的忠诚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誓言铿锵有力,回荡在法院的每一个角落,彰显了全体法官对宪法的忠诚和对法治的信仰。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12月4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声音铿锵嘹亮,检察初心坚定不移。他们将以宣誓为新的起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让宪法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宪法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检察官,为我县检察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