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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人社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31 15:4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1031日起至20241130日止。公示期为三十日。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持有相关凭证到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工程

友谊县友谊路、市场街、邮政街

黑龙江省三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解除该施工单位工资保证金账户的监管。

投诉地址:友谊镇西二路(原卫生局后院)

投诉电话:0469-5812312




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