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下发的《关于摸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意愿的通知》(黑农机函字【2026】13号)要求,为落实好2025年度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县域内项目建设申报意愿进行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补内容
项目分三年实施,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装备提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两个方向。
(一)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装备提升
1.支持对象:本省农村地区依托现有农机合作社、种植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2.支持内容:围绕春耕抢种、秋粮抢收、粮食减损等关键环节,支持配备拖拉机、翻转犁、高性能播种机、高速插秧机、水稻浸种催芽设备、智能激光除草机器人、玉米籽粒收获机、鲜食玉米收获机等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烘干成套设备及设施通过“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方向申报)。
3.奖补标准:对年度内购置支持范围内新农机装备且总投资达100万元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本奖补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政策重复享受。
4.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在项目建成后,须确保自有农机装备满足建设要求,具备耕种管收与抢种抢收作业服务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粮食烘干中心建设
1.支持对象:本县农村地区依法注册的农机合作社、种植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2.支持内容:支持建设或更新烘干能力300吨以上的粮食烘干中心,配套汽车衡、清选、烘干、暂存等设备及烘干机房、除尘室、配电室等附属设施。
3.奖补标准:按设备与设施总投资额的4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本奖补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政策重复享受。
4.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须具备相应建设场地与电力配套条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如有申报意愿的组织于2月10日前可向农业农村局申请。
联系人:张东海
联系电话:0454-5870077
友谊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