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6年县级本级食品监督抽检30批次产品信息公示》,涉及我县2家经营主体。现将风险控制情况、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标示为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尖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日期:2026年6月3日。
经营者信息: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法定代表人:徐丽君 ,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2230522MA19LJ5F82;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凤岗镇。
(二)核查情况及风险控制措施
2026年6月30日执法人员送达了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尖椒(辣椒)不合格检验报告(抽样编号:№: HKCJ2600072-3)。执法人员要求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立即对该批次尖椒进行风险控制措施,召回并进行整改。
(三)核查处置情况
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尖椒农药残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析原因是该店无法进行自检,无从得知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合格,虽然进行索证索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仍出现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该店更换供货商,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加大对进货商的资质审查力度,索要相关检验报告,加强对食品进货的审查。同时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员工及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作出相关考核,保证学以致用。
友谊县凤岗镇福盛蔬菜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标示为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销售的尖椒(辣椒)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日期:2026年6月3日。
经营者信息: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法定代表人:孔凡云,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2230522MA1BEA9A1T;地址:友谊县凤岗镇三委4号门市。
(二)核查情况及风险控制措施
2026年6月30日执法人员送达了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尖椒(辣椒)不合格检验报告(抽样编号:№: HKCJ2600072-1)。执法人员要求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立即对该批次尖椒进行风险控制措施,召回并进行整改。
(三)核查处置情况
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销售的尖椒农药残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析原因是该店无法进行自检,无从得知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合格,虽然进行索证索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仍出现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该店更换供货商,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加大对进货商的资质审查力度,索要相关检验报告,加强对食品进货的审查。同时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员工及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保证学以致用。
友谊县凤岗镇鑫航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