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18 08:26

《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

2018年我县首次印发了《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友政办规〔2018〕9号),2021年第二次修订了《友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友政办规〔2021〕6号)2023年,市政府印发了《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双政办规〔2023〕13号),对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黄、橙、红三个等级的预警发布条件进行了调整。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我县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特征和重污染天气实际,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八章。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及工作原则。第二章为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第三章为监测预警,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解除等作出相关规定。第四章为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第五章为总结评估。第六章为应急保障,明确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装备保障内容。第七章为预案管理,包括预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内容。第八章为附则。

三、修订重点

1.编制依据增加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参照市预案,各成员单位职责有改动。

3.预警分级有调整。对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变化。黄色预警:调整为预测日AQI均值>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或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原文件链接:https://www.hljyy.gov.cn/yy/15325/202405/c07_1997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