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目的
为保证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县、乡镇(街道)负责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相应机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发生变化,对地震灾害应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双鸭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双政办规〔2022〕17号)于2022年7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其中内容和结构都发生调整,我县原预案已不能满足新时期应急管理需要和与省市预案的衔接要求,有必要开展修编工作。
三、修订过程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于2022年末《预案》初稿修编完成后,9月完成局内部讨论,形成修改意见,完成两轮修改;11月征求各乡镇和县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按照相关建议进行了修改;24年4月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第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预案》发布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为理顺基层职权,明确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级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我县调整了响应机制与组织体系顺序,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县级负责的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内容。
(一)灾害分级。一是《预案》采用了《双鸭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分级方法,不再采用震级和距离标度,而是采用地震对我县最高影响烈度来衡量。二是由原Ⅰ、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地震灾害的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
(二)组织体系。一是增加领导机构及职责。确认县政府对我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二是提高了应急响应级别,Ⅰ级、Ⅱ级、Ⅲ级响应时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Ⅳ级响应时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任总指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兼任,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
(三)指挥行动和应急处置更加细化。明确了流程和部门职责任务。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分级负责机制。
(四)地震灾害预防。增加了地震灾害预防章节,对地震监测、信息报告、工程防御提出了要求。完善震情速报、灾情报告等信息报告内容。
(五)细化指挥行动和应急处置,明确了流程和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启动程序、灾情收集与报送、指挥行动、应急处置等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内容,强化四级响应的治安维护及舆论引导等处置。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细化先期处置内容,完善应急处置流程。
五、《预案》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地震灾害预防、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附则等九个部分内容,与省、市新修订地震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一)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二)组织体系。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并明确了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三)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并明确了先期响应和启动程序要求。
(四)监测与灾情报告。在做好地震监测重点工作、信息报告、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五)指挥与协调
。从指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隐患排查、资金与物资、救援队伍、技术支撑、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宣传教育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应急保障措施。
(六)恢复重建。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受灾情况、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做好保险理赔等方面责任,并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提出了要求。
(七)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响应、特殊时期应急戒备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八)保障措施。分别在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九)附则,明确了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以上、以下的含义、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原文件链接:https://www.hljyy.gov.cn/yy/15325/202408/c07_2095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