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8-30 13:55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十五)《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六十六条之规定,经药店法人申请,即日起解除以下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序 号 定点医疗机构/药店 地 址 解除原因
1 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友谊县康盈店(P23052200471

双鸭山市友谊县和谐福园小区8号楼11单元114号商服

药店法人申请






友谊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