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组织多部门联合对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敬老院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日期:2023-09-14 13:50
来源: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9月8日、12日,县安委办组织住建、应急、公安、交通、民政、商务、消防等七个部门联合对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敬老院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现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燃气场站和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巡检、压力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餐饮经营单位及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燃气自动切断阀,是否配备灭火器,软管是否标准、是否存在燃气与醇基燃料混合使用及日常燃气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组指出,城镇各燃气经营企业及餐饮经营单位、场所要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危机意识,规范使用燃气行为,配齐各类安全设施,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出现“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用气安全。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37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做到整改闭合。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针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积极推动各部门有效落实燃气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我县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