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3 09:35

友谊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局管理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部署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坚决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快和推进自然资源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全面优化自然资源政府服务各项要素,目前我局即办件比例、一网公办比率、服务事项网办率已经达到最优,同时我局现已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大厅,实现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二是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规审批服务效能。积极拓宽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企业及早落地开工做好服务保障。

(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健全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我局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存量政策,强化程序约束,规范审查、清理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制定过程中。对不符合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必学内容,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共计22次;

(五)扎实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三项制度”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年共出动巡查车次200余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数2宗,收缴罚款8.196541万元,且均已结案。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开展非煤矿山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盗采行为;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行为,联合友谊农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同各乡镇土管员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共排查友谊辖区内11个乡镇共120余处点位,均未发现违法售卖黑土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法制审核程序规范

(六)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校园。我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重点宣读民法典中涉及土地、不动产、赡养继承等相关法律条文,以点带面带动校园学生了解民法典,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在友谊公园放民法典宣传资料、悬挂民法典宣传标语、现场答疑,把民法典等法治元素深度融入公园法治宣传阵地,供过往群众学习。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图片共计100余份3.在友谊公园举行了“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及宣传小礼品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2000余份,宣传物品500余份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面临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各项工作开展不够提前,创新不够。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局长作为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将法治理论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全局研究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党内法规执行情况。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我局将转交法律顾问机构或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