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2018)友谊县不动产权第0000012号《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日期:2024-12-30 15:50
根据友谊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0522执156号之一,将位于友谊镇步行街南侧福田小区1号楼101号商服房屋的黑(2018)友谊县不动产权第000001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建筑面积:539.84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向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作废登记。
声明人: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