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76号
日期:2024-01-30 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3.章如庚慈善基金会4.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5.健坤慈善基金会6.陶行知教育基金会7.吴阶平医学基金会8.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9.中国电影基金会10.韬奋基金会1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1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1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14.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15.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16.中国航天基金会17.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18.鲁迅文化基金会19.河仁慈善基金会20.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21.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22.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中国慈善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