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2024年4月月报信息
日期:2024-04-19 09:58

1、对养老机构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2、发放高龄津贴360人,合计36800元,低保19人,合计1900元,失能津贴5人,合计550元。

3、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展每月至少一次探访或者关爱服务活动。

4417日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5、组织养老机构使用“养老通”进行认证。

6、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五一”节前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