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精神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政策依据及出台时间
2023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3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3年12月27日友谊县出台《2023年友谊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三、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标准
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32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2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
四、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区域内,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实施作业的农机户、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五、秸秆还田作业兑付条件
达到相关作业标准,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
六、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兑付程序
建立秸秆离田作业和残余物清理台账,录入相关作业信息,进行公示。
七、秸秆全量利用补贴要求
还田作业享受补贴的面积,以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的为准(平台已单独设置秸秆部分还田作业监测模块)。还田作业补贴,不得与秸秆根茬、残余物处理补贴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