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二)、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乡镇社会救助工作。
(三)、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民和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四)、制定社区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服务和对社区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指导全县的婚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的改革。
(六)、按照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指导监督全县的殡葬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行政村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县际行政区域边界勘界,指导乡(镇)、村边界勘界工作以及勘界成果管理工作,承担县际和乡(镇)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提出仲裁建议。主管地名工作,贯彻实施地名管理法规,指导地名命名、更名、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监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机构及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保护救助流浪儿童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统筹管理福利彩票分成资金的使用。指导并组织全县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一)、综合股。(社会救助股与其合署办公)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县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门牌设置事宜,指导地名档案资料工作,承办勘界事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负责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收文、发文的登记管理,民政业务工作总结、计划和民政政策法规文稿的草拟和审核及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主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做好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工资调整、晋升、考核、退休等事项,掌握职工人数和变动情况;负责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测算和监督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和内审管理;负责联系民政事业与金融、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业务协调。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统筹管理福利彩票分成资金的使用,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领导及分工:
局长:朱凯,负责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电话:5816100
副局长:于宏远,主管社会事务,分管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站、儿童工作。
电话:5820038
副局长:范宝龙,主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分管区划地名、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安全、信访等工作。
电话:5816200
机关支部书记毕伟:主管纪检、工会工作。
电话:5817667
办公室主任:李涛,负责办公室工作。
电话:5812953
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孙嘉思,主管社会救助工作。
电话:5813877
办公地址:友谊县挹娄大街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58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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