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友谊县司法局是负责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对公证、律师工作的服务管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一)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及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办、公文处理、文档管理、机要保密、文印、史志工作;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督办及落实;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二)法治业务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县及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承担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三)社区矫正股。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矫正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矫正机构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工作。
(四)基层业务股。制定落实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核准登记等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四、领导分工
(一)姚振伟:主持县司法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二)王新成:分管政务公开、安全、信访和稳定、保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部(意识形态、创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置帮教、政法委(平安友谊、体制改革、扫黑、涉法涉诉、反邪教、政治轮训、机关能力作风政法专项)工作、有关法援、统计工作。
(三)蔺彩君:能力作风年工作、纪委(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党建、县直目标考核(政治生态考核)、妇联、共青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治督察(普法依法治理方面)、公证、组织部(干部考核、业务目标考核 )、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有关发改、主题教育的工作。
(四)刘民晶: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工作、法制工作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治督察(法治政府)、有关民政的工作。
五、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友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友谊路中段)
负责人:姚振伟
联系方式:0469-5999148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诉举报电话:0469-581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