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
(一)统一监督国家、省、市、县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县辖区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地方行政规章等;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与保护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能源和产业政策,组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整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监督和管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三)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严重污染项目名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并提出防治对策;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全县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全县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向政府提出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综合协调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监督珍稀濒危物种的进出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五)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技术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检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县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和环境目标责任制。
(六)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和环境标志改造。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的制订和环保产品的开发、鉴定、质量监督、认证工作过程中的环保产业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测规范制度;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
(八)协调和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县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中小学和成人教育的环境教育大纲并确定环境教育教材及课程设置,指导其它部门在有关院校开展环境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和奖励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区域间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管理有关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全县环境执法体系,组织环境监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搞好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抓好收费稽查工作,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及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实施;管理环保事业费及各项专项经费;负责综合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编报并落实年度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物质计划;定期向有关部门编报月季报表。财务收支预决算及资金活动情况分析,负责环境计划工作、环境管理工作、自然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环境统计工作。
【机构负责人】
双鸭山市友谊生态环境局局长:肖亮
【下属机构】
友谊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友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
友谊县友谊镇挹娄大街2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469-59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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