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编[2020]21号通知要求,将原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友谊国土资源局行政职能和机构编制整建制移交友谊县管理,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友谊县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友编[2019]71号要求,友谊县自然资源局加挂友谊县林业和草原局牌子,负责友谊县辖区内的林业和草原各项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履行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城乡规划、测绘、城乡建设档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八)全面负责县域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 (含重点固有林区 ,下同)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五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六)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二十)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一)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二十二)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二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
(二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
(二十五)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
(二十六)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行政执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七 )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八)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股
(二)综合业务股
领导班子如下:
潘竞元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徐伟洪 职务:副局长兼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国际 职务:副局长
迟东伯 职务:副局长
张运生 职务:执法局长
赫忠刚 职务: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郑 军 职务: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科级干部
办公地址:友谊县友谊镇友谊路34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人姓名:冯朝君
邮政编码:155800
联系电话:0469-5818803
监督举报电话:599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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