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关 职 能
第一条友谊县审计局是友谊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第二条中共友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军地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县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三条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省市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加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等行政事务;组织草拟审计工作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审计机关人员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培训。负责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税与社保审计室
拟定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承办专项审计调查事项。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农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农林水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有关基金、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对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四、友谊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其职责是:受县审计局委托,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专项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宣传,经济责任审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领导信息
副局长:曹德军
副局长:栾熙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刘欢欢
办公地址
友谊县挹娄大街99号政府前楼三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9-581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