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领导职数按不超过13职的标准核定,即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各1职,副书记2职(含由中共党员身份乡镇长兼任的副书记1职)、副乡镇长3职、纪委书记1职、宣传委员1职、组织委员1职、政法委员1职、武装部长1职。
友邻乡核定行政编制 27 名。设行政内设机构3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主任3职(正股级);
设事业机构5个,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机构规格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规格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调整情况
(1)将行政内设机构党建办公室更名为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不再加挂财政所牌子。
(2)将事业机构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更名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综合文化站更名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不再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2.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内设机构3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机构5个,其中3个副科级机构: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个股级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职能配置
1.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乡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
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制定乡(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做好全年文明实践活动安排;指导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统筹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资源,为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保障;负责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5.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合;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6.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乡(镇)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相关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负责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8.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本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其他经济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负责领导:柴绪峰
电 话:13904687107
办公地址:友邻乡友邻社区机关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邮 编:155809
办公电话:5910366
监督举报电话:0469-5910366
电子邮箱:yyxylx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