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友谊县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兴隆镇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等内容,同时提供模糊查询功能方便您的查询。
二、兴隆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yy.gov.cn/
三、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hljyy.gov.cn/yy/xhtml/xxgk_ysq.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相关单位。
3.当面申请。对于申请内容较多,或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人应向申请单位当面提交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四、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友谊县兴隆镇兴隆村;邮箱:yyxxlzzf@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69-587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