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16 10:35
1、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是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有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2、资助条件
帮扶对象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子女接受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帮扶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注意:就读的中高职院校须是全日制的,就读本科的学生不享受雨露计划教育资助政策。
3、资助期限
帮扶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帮扶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家庭第一次得到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或者是否解除监测,均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脱贫户家庭子女在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可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4、补助标准
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资助标准,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1500元。
5、补助方式
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经申请、信息比对、审核、公示、公告等环节实施,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帮扶家庭户主的社保“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帮扶家庭。
联系电话:0469-5827008
友谊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