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实现中小学校“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让每一名学生在教育公平的阳光雨露下共同成长进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县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等涉及群众和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建立科学完善、管理有力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公平性原则。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在规则之外人为设限,不徇私情、不开后门,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措施办法
(一)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 人口和学生流动变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建设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
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不求人”。小学入学一般采取划分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一般釆取直升方式入学。釆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的,要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实现户籍地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釆取直升方式招生的,小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升入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应初中就读。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县城生活。
普通高中要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实现普通高中学校“上学不求人”。
对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县教育和体育局与学校要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班不求人”。要确保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等。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普通高中学校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新课程实施后,普通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选课走班的选择权,具体分班要求可参照省教育厅相关指导意见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学生“分班不求人”。
(三)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
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座办法,让学生“排座不求人”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釆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对身体有残疾等特殊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釆取横排轮换串座。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扩大学位供给,防止义务教育学校出现新的大班额,从源头上消除因大班额造成的学生座位拥挤、后排座位离黑板过远等问题。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推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
(四)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
学生干部选拔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人人参与,形成主人翁意识,营造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小学一、二年级,因学生年龄较小,自我认知不完善,学生干部可由班主任指定。初、高中新一年级入学初,因同学之间互不了解,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前提下,可由班主任临时指定。入学一定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均须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釆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公开竞聘等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也可釆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
学生评奖评优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不得直接指定。
四、实施要求
(一)做好部署安排。各中小学校要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部署、落实推行“四零承诺”工作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坚定不移执行“四零承诺”,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教育和体育局与中小学校是执行“四零承诺”的责任主体。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已有制度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实施方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加大跟踪指导和检查力度,监督指导所辖学校坚决执行“四零承诺”要求。县教育和体育局主要领导对“四零承诺”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和学校校长是工作推进的第一责任人。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学校要利用新闻媒体、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家长、学生人人皆知。县教育和体育局与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念,调整“期望过高”、“要求过多”等不合理心理预期,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不干预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教师正常教学管理安排,不给学校和老师提过分要求。加强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共育的教育氛围,让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