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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人社局关于双鸭山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6-10-09 14:52

双鸭山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单

    根据《双鸭山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双就服发[34]号)文件规定,经友谊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博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现将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友谊县(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695819667,地址:民生大厦八楼803室。

单位名称 吸纳毕业生姓名 毕业生身份证号 单位缴纳金额 元/月 补贴时间 补贴金额(元)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博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赵婧含 230522********2268 养老保险:726.72元/739.68元、医疗保险:554.76元、失业保险:22.71元/23.12元 202509-202608 13538.20



友谊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