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友谊县不动产继005号公告
日期:2024-09-26 15:53
被继承人孙永林,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坐落于友谊镇迎宾街南时代路东吉安家园小区16号楼5单元401室,建筑面积:84.92平方米。
经遗产管理人(即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决定:被继承人的上述不动产由孙红霞一人继承。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曰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为孙红霞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友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5820010
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