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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友谊镇石门街南康乐路东侧和谐福园小区10号楼106号商服的黑(2020)友谊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72号《他项权利证》遗失,建筑面积:74.79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声明该《他项权利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向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作废登记。
声明人:
2025年 5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