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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2-25 10:06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验收,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生活(建筑)垃圾和渗滤液未得到全面治理,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境管理存在盲区死角,垃圾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建筑垃圾,有效解决垃圾污染与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三、整改措施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规范填埋场所进行填埋处理。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渠道,采取在开采矿区的采空区、开采矿井、矿坑等充填或回填的方式,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县城管大队不断优化建筑垃圾常态化管控举措,严格查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具体工作进展如下: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对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建筑垃圾乱倾倒的危害,提升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二是对非正规堆存点位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改台账,累计治理违规堆放建筑垃圾32处,通过原地平整和移位堆填等方式,完成约3857.6吨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的整治工作。三是科学规划建立装修垃圾暂存设施。在利民路南侧闲置地块、九委平房区东南侧设立2处临时堆放点,便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规范处置。四是严管严控运输车辆,开展车身不洁、未密闭运输等运输车辆违规运输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场整改。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友谊县委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