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双鸭山市及所辖各县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但目前市级规划正在编制中,存在逾期风险。
二、整改目标:完成友谊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三、整改措施:住建局统筹规划编制工作,已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友谊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友谊县委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