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依据县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友谊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县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县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友谊特色、地域特点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县域,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友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县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县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县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群团组织助推、社会力量协同、公众参与的“六大体制”共治格局,着力打造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保障公共安全体系“五大体系”工作网络,切实优化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融合”现代方式,强化组织领导、立项推进、经费保障、考核评价、舆论宣传“五大机制”支撑保障。到2022年,力争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县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生态得到优化。到2025年,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更加完备,能力水平全面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治理体制现代化
重点任务一,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1.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切实加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2.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
(1)县、乡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2)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县委政法委加强社会治理领域调查研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乡镇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党委政法委和乡镇政法委员加强对同级综治中心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3.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1)确定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县域内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2)健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完善本地区平安建设表彰奖励政策。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3)群众对本县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超过96%。(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4.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1)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调整优化全县网格设置,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推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城管执法大队;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二,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5.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
(1)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县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县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县级财政有效保障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明确政府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各部门各负其责,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依托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活动。(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相关单位;)
6.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充分用好县域地方事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县90%以上的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乡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牵头部门:县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2)建设并打通县域各级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更为精准及时地提供公共服务。(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重点任务三, 完善民主协商体制
7.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统筹推进县域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全面落实乡镇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县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四,完善群团助推体制
8.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各方面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责任部门:县工商联、县残联、县文联;各乡镇)
重点任务五,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
9.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县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健全县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在县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10.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县域内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经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六,完善公众参与体制
11 .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县户籍人口的1\u2030。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健全县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城镇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13%,农村地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8%。每个乡镇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乡镇)
(3)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七,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
12.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
细化本地区综治中心建设规范,实现县、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社会治理相应功能完备。(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13.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
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建立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跨领域矛盾风险综合治理机制。(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14.推进乡镇治理创新。
以深化农垦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为契机,推进对乡镇赋权赋能,强化乡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县场联动,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15.深入推进社区(村)治理创新。
(1)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一体化运行。(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2)深化社区警务战略,“一社区(村)一警(辅警)”100%覆盖。建立完善社区物业党建机制,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融合。(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3)发挥“枫桥经验”在乡村治理和社区治理延伸,着眼于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等建设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纳入国家兜底监护。(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信访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团县委;各乡镇)
(二)推进工作布局现代化
重点任务八,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16.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
(1)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牵头部门:县委保密和机要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各乡镇;)
(2)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各乡镇)
(3)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教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各县区)
(4)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组织市级“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团”。建好用好各级反邪教协会。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九,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7.对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1)密切跟踪县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把握黑恶犯罪在县域范围滋生蔓延特点,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各乡镇)
(2)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食药环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有效打击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能力。(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
18.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
(1)建设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紧密衔接的地面、空中、网上防线,打造高效联动的核心、外围、远端防线。紧盯重点区域、部位,健全安检制度,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武警友谊中队;各乡镇)
(2)坚持专群结合,科学调配公安干警、辅警及群防群治力量,结合实际,提高街面布警比例,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u2030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19.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建设。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采取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2)加强县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建立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3)加强全县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法人或负责人责任。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
20.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督促县域内互联网行业组织完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民监督举报机制,建设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县域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牵头部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1.净化网络空间。
深化网安警务室建设,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监管,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净化网上政治生态。加强政法网军建制机制体制建设。建设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22.打击遏制网络犯罪。
发挥县直部门优势,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县区跨区域协作,深入打击整治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利益链条。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责任部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电信企业;各乡镇)
23.提升网上群众服务能力。
建设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馈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收集、解决、回应机制。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一,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24.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县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2)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各乡镇)
(3)完善信访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把上访问题解决在本区域范围内。(牵头部门:县信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4)做好涉军、涉众等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最大限度减轻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损失。按照“全覆盖”“五有”等要求,全面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牵头部门: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25.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责任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2)发挥司法行政等部门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法院、县信访局;各乡镇)
(3)推进县、乡镇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并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接,充分整合矛盾化解资源,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26.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1)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100%乡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牵头部门:县卫健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搭建信息化的县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实现乡镇、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牵头部门:县卫健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二,保障公共安全
27.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
县域范围内全面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和评估。(牵头部门:县应急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8.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
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牵头部门:县应急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9.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
(1)健全县、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乡镇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上下衔接、统分结合。确保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牵头部门:县应急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跟踪掌握县域舆情,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牵头部门: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30.把握好金融风险关
聚焦非法集资、P2P网贷、重点企业债务等风险,逐一检视排查,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一案一策”“一企一策”风险处置化解措施。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促局、相关金融机构)
(三)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
重点任务十三,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31.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法制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各乡镇)
(2)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乡镇)
(3)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责任部门:各乡镇)
(4)加强全县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健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集中轮训制度、理论宣传研究制度等,全面落实政法机关党委(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直政法各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32.建设公正权威的县域法治实施体系。
(1)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县、乡镇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备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单位;各乡镇)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扶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教育考试等民生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县法院;)
(3)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在县域落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33.建设规范严密的县域法治监督体系。
(1)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立体化、全天候、上下贯通的县域法治监督网络。健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反馈落实制度。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同保护受损公共利益。(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2)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3)县人大定期对社会治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视察等监督活动。县政协机关定期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牵头部门:县人大、县政协;责任部门:各乡镇)
34.建设务实管用的县域法治保障体系。
(1)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健全政法干警激励保障政策,落实与政法干警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待遇政策,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健全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3)充分发挥党校资源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理论研究、队伍培训。(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五,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35.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运用好县域内优秀文化资源。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理直气壮宣传无神论,弘扬科学精神。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2)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丰富和创新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宣传载体手段,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动权、主导权。(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36.推进道德领域宣传、评议工作。
(1)加强全县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设立专项基金。开展“身边好人”等宣传活动,弘扬时代新风。(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2)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
37.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
(1)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基层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道德银行”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牵头部门:县营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六,发挥自治强基作用
38.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制定县直职能部门、乡镇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乡镇、村(社区)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100%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牵头部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3)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总工会;责任部门:各乡镇)
重点任务十七,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39.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
(1)完善县域智能化建设制度,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等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明确市统数据、管数据、保安全的主责,执行统一标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灵活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2)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全县范围内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全面达到“四全”要求。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安小区”等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3)加强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探索智能技术合作开发机制。(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40.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
(1)依托县域跨部门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针对不同场景,优化相应算法规则和工作流程,不断拓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公众参与等应用模块。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县乡村综治中心(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实战效能,并向网格员等一线人员延伸,实现对各类事件实时监测、分流处置、跟踪问效。(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各乡镇)
(2)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等建设,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41.推进智能安全风险防控。
加强对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产品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建立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深入研判,研究制定智能治理有标准体系,加强技术运用过程中对个人隐私等保护,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四)推进社会治理区域品牌建设
重点任务十八,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42.做优做强“办事不求人”政法服务品牌。
(1)进一步把“办事不求人”要求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优化“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和工作流程再造,加快推进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互联网+政法服务”,全面推行“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代你办、预约办、延时办”,推动诉讼跨区域远程办理。(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2)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着力打造政法服务升级版。(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43.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1)严防刑事司法介入民事纠纷,持续甄别纠正涉民营企业冤错案件,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检察院;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
(2)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涉案财物。
(牵头部门:县级法院;责任部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重点任务十九,织密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网
44.加强乡镇和村屯(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
(1)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做到社会治安联防、治安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提升社会化服务管理能力。(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2)加强基层防范队伍建设,深化村(社区)警务战略,大力推动警力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检查站等基础建设,实现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与应用。做实村(社区)警务,强化社区治理网格化“1+1+N”警务模式和农村“一村一辅警”建设,实现村警务助理工作站全覆盖。(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
45.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
(1)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要全覆盖,并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直和在友中省直各单位、各乡镇)
(2)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交通、信息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推进“智慧内保信息系统”“公交智慧防控”等项目建设,确保公共设施安全稳定。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石油友谊分公司、国网友谊供电公司、县经促局;各乡镇)
46.加强具有地域特点的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农垦机构改革实际,建立警企、警民社会治安联防机制,形成防范打击工作合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县域治安防控网。(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经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
重点任务二十,推进试点先行先试
以友谊镇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试点,探索具有地域特点的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特色,推动构建符合我县特点和实际的社会治理格局。适时组织召开全县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现场会。(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友谊镇)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平安友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要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发挥统筹谋划、牵头抓总、组织推进作用。各乡镇、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立项推进。要坚持领导分片调研制度,深入乡镇发现新情况、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坚持交流借鉴,适时组织乡镇之间参观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动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每年确定完成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以项目牵引推动各项工作迅速铺开、有序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重点专项规划所需资金给予重点保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出钱出力,不断拓宽经费筹集渠道。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拓宽治安防范工作的经费筹集渠道,逐步形建立起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综治中心机构人员、经费、办事办公等相关方面的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价。对本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县委平安友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下发考核细则,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内容当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督导检查、通报问责、评价奖惩,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凝聚社会共识,调动各方力量,切实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县委平安友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原文件下载:友谊县推进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docx
规划解读链接:https://www.hljyy.gov.cn/yy/15313/202110/c07_22033.shtml